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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评优】关于开展 2025 年“优秀退役大学 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  间:2025-10-10

各位同学:

为鼓励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争创佳绩,退役返校后勤奋学习、积极实践、全面成长、健康成才,学校决定设立北京林业大学“优秀退役大学生”。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2017年2月)、学校《北京林业大学“优秀退役大学生”评定细则》(北林学发〔2024〕11号),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优秀退役大学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基本条件

1.在北京林业大学正式注册的退役本科生和研究生,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规校纪,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参评时未受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3.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投身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各方面表现良好;

4.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年度内必修课、选修课、年度内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无不及格记录,补考合格的不在此范围;

5.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或嘉奖以上表彰的,退役后可以直接获得该奖项一次(曾经获得退役大学生奖学金的视为已经获得过)。

二、奖项设置

“优秀退役大学生”每年评定一次,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2000元/人。获奖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50%。

三、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填写《北京林业大学“优秀退役大学生”申请表》(附件2),《北京林业大学“优秀退役大学生”推荐名单》(附件3并附相关证书或材料,经过班级民主评议后上报学院。请于10月14日下午15:00前将电子版附件2,附件3,并附相关证书或材料交至学院邮箱caoxueyuan2018@163.com,附件2纸质版与相关证书或材料交至学院415办公室。

2.学院推荐:学院评优工作小组对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对拟推荐的候选人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无异议,以学院为单位材料报送至学生处(师生服务中心315办公室。学生处、研工部审核无误后,将推荐名单报送武装部;

3.专家评审:武装部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团,根据推荐材料进行函评;

4.结果公示:根据函评成绩,武装部对拟获奖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联系人:孙立恒


草业与草原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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