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做好2023年秋季开学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确保资助工作全面、精准,现将生源地助学贷款、校园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
(一)登记流程
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高年级学生,需在贷款申请成功或续贷成功后,登录企业微信-工作台-一表通服务,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报《助学贷款登记表》。
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2023级新生,需在贷款申请成功后登录迎新系统登记助学贷款信息。
(二)注意事项
(1)如已成功申请,请如实、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如为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务必填写“回执校验码”;贷款申请总金额为本年度贷款金额,而非贷款总额;“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务必按实际金额填写;如贷款回执需盖章,请在9月3-14日工作时间持回执单先后前往主楼206办公室、师生服务中心315办公室加盖公章。
(2)如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未完成,请点击“保存草稿”,学校将根据后台记录予以注册审查通过。申请成功后继续填写即可。
(3)助学贷款等学费资助到账后,学生需立即缴清学费,如因故无法成功办理助学贷款等学费资助,学生需于12月20日前自行缴清欠费。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因家庭经济困难,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5)本学年未获得其他金融机构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申请方式
(1)线下办理:2020年办理了校园地贷款且需要续贷的学生,请联系研究生资助管理办公室62336136。
(2)线上办理:面向①2021、2022年办理了校园地贷款且需要续贷的学生,②2023年初次申请办理校园地贷款的学生。
(三)申请流程
(1)9月7日前,学生登记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意向。其中,新生通过迎新系统登记;高年级生登录企业微信-工作台-一表通服务-《助学贷款登记表》填写,选择“拟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后提交。
(2)9月9-17日,学生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发起贷款申请,办理流程见附件1《新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流程》,需完成(一)(二)步骤。《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端系统APP功能介绍》见附件2。注意:贫困认定机构需选择“北京林业大学”。
(3)9月18-21日,学校统一进行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资格确认。
(4)9月22日-26日,学生登录“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完成附件1中步骤(四),获取8位入学验证码。高年级生登录企业微信-一表通服务-我的代办-助学贷款登记表,填写8位入学验证码。
(5)银行放款。助学贷款等学费资助到账后,学生需立即缴清学费,如因故无法成功办理助学贷款等学费资助,学生需于12月20日前自行缴清欠费。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关心关爱工作,确保困难学生应助尽助,自2019年起,我校实施《北京林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办法》(附件3)。
(一)认定对象
(1)2023级研究生新生;
(2)初次申请的高年级生;
(3)上一学年已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今年仍申请认定的高年级生。
(二)认定程序
(1)本人申请
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经导师审核通过后,线上流转至学院研究生资助工作负责老师处。其中,2023级新生通过迎新系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高年级学生登录企业微信-一表通服务填写。
(2)学院认定
9月24日前,各学院结合困难认定标准、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日常消费行为等进行初审,在系统中记录拟认定等级。
(3)学校认定
10月20日前,研工部二次审查申请人信息及认定等级,并在系统中将最终认定结果反馈至学院。
(4)学院公示
学院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有问题及时反馈研工部。
联系人:杨颖 62338769
办公地点:8号楼415
附件:
1. 新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2.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端系统APP功能介绍
3. 北京林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办法
草业与草原学院
2023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