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草业与草原学院» 通知公告» 【研究生评优】关于做好北京林业大学第十届(2023年)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评优】关于做好北京林业大学第十届(2023年)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  间:2023-09-05

各位同学:

北京林业大学第十届(2023年)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定工作已经启动,根据《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北林研工发〔2019〕11号)文件精神,现将第十届(2023年)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校长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万元。名额15人,其中博士10人(含人文社科类1人,不打通使用),硕士5人(含人文社科类和艺术类各1人,不打通使用)。当年不可与国家奖学金兼得。

二、评定流程

1.拟参评的研究生根据《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附件1)有关要求进行申报,经导师同意、班级(学科)评议后,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9月21日前,学院组织公开评审,经过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择优推荐至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

3.学校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公开答辩环节的候选人名单。

4.学校组织线下公开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通过评审专家团现场投票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在学校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申报材料及有关说明

(一)申报材料

有意申报者请于9月11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8号楼419,电子版发送至caoxueyuan@bjfu.edu.cn.

1.《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

2.《申报人支撑材料清单》(附件3),纸质版一份;

3. 附件3中所获奖项、学术成果等,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一式一份,按照清单填写顺序排列,双面打印(论文只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页及文章首页)。

(二)注意事项

1.参评学术成果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在读学历期间所取得(包括硕转博之前的硕士学习阶段);(2)2023年8月31日前已正式出版、公开发表或国家审批通过;(3)第一署名单位为“北京林业大学”。

2.在申报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本学年所有评奖资格,并对已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金予以追回,情节严重者,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孙海杰  

办公地点:8号楼419


附件:1.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

2.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申报人支撑材料清单

草业与草原学院

2023年9月5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