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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草业与草原学院2026年度学生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时  间:2026-05-14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宣传展示我院学生党支部和党员的良好精神风貌,激励全院学生党员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一校两区一园”高质量发展,学院党委决定,在中国共产党建党105周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优秀的大学生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党的关系隶属于草业与草原学院党委的正式学生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党的关系隶属于草业与草原学院党委从事专兼职党务工作的正式学生党员,包括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

二、评选基本条件

草业与草原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参评对象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自觉遵守党章,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在学习、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及重大任务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获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3)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和广大师生的一致认可和广泛赞誉。

(4)在上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中获得“合格”(含)以上等次。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1)符合院级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2)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党务工作岗位上有突出成绩,在上年度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中须获得“较好”以上等次。

(3)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一般应从事党务工作1年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党内荣誉表彰

(1)有反映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疑点没有排除,问题没有查清的。

(2)党组织或党员出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

(3)因未能正确有效履行职责,出现重大问题的。

(4)存在其他不能进行党内荣誉表彰问题的

三、工作安排

1.推荐申报(5月17日前):以支部为单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提名推荐,推荐名额见附件1。

各支部于5月17日(周日)中午12:00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学院邮箱caoxueyuan2018@163.com(见附件2、3)。

2.审核决定(5月19日前):学院党委综合考虑政治素质、廉洁自律、事迹表现、结构分布等因素,对推荐结果从严把关,集体研究确定表彰对象,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

3.开展表彰(5月下旬):院党委印发表彰决定,召开表彰大会。

四、工作要求

(一)把握推荐条件:推荐提名应向活跃在班级、社团、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基层一线的学生党员和学生党支部倾斜。统筹考虑在服务同学(如学业帮扶、生活关怀、思想引领)、服务校园(如参与校园治理、文化建设、重大活动组织)、服务社会(如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公益项目)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个人和组织。优先考虑在上一学年度学业成绩优良、综合测评表现突出、民主评议党员结果为“优秀”、所在支部或所负责工作获得积极评价的组织和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一般不交叉。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支部要加强审查把关,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经得起考验,对政治上不合格的、条件不符合、实绩不突出的,坚决不予推荐。

(三)注重示范引领:对评选出的“两优一先”对象,通过学院官网、公众号、经验分享会等形式广泛宣传,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氛围,推动党建与学院事业发展同频共振。

草业与草业学院党委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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