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好:
为树立毕业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榜样作用,营造和谐、奋进的毕业生离校氛围,根据《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现将2023届优秀毕业生(本科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北京林业大学正式注册的本科毕业生,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规校纪,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读期间未受党、团、行政处分,各门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全部合格;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3.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4.在校期间,曾获得两次校级“三好学生”或一次校级“三好学生”和一次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可参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曾获得一次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可参评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
5.热爱所学专业,学习认真刻苦,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名列前茅,按照学校规定获得学位证书;
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体质健康测试达标;
8.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并优先推荐评选。
二、评选名额
学院评选优秀毕业生的人数应掌握在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0%以内,原则上每班评选3人,其中北京市优秀毕业生1人,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2人。
三、评选方式
各班级应由班主任组织召开班会,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在班级内进行答辩陈述,总结在校期间取得的成绩、获得的荣誉和个人体会,开展班级民主评议,最终每班评选出1名北京市优秀毕业生1人,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2人。
四、工作安排
1.各学院要成立评优管理小组,召开学生工作负责人、毕业生辅导员和班主任参加的评选工作会,统一布置评选工作。
2.各学院在评选工作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评审和答辩。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中发现的问题学院要及时进行处理。
3.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要积极配合学院开展主题鲜明的毕业生爱校荣校宣传教育活动,倡导毕业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文明离校。
4.各位参评同学须在4月10日中午11:00前将《北京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北京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单》《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电子版(附件1-4)打包发送至草学院公邮caoxueyuan@bjfu.edu.cn,电子版命名为“班级+姓名+本科优秀毕业生”。纸质版材料送至8号楼415。
5.评选出的2023届北京市优秀毕业生需提交以下两份电子版宣传材料,于4月13日下午17:00前打包发送至草学院公邮caoxueyuan@bjfu.edu.cn,宣传材料命名为“班级+姓名+本科北京市优秀毕业生”。
(1)优秀毕业生宣传册。优秀毕业生宣传册是2023年毕业工作的重要成果之一,是发挥评优工作“指挥棒”作用的重要抓手之一,学院将为每名北京市优秀毕业生配备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撰写相关材料,确保文字材料内容优、质量高、对在校生具有指导意义。
文字材料可从“政治思想、学习科研、实习实践、志愿服务、文体活动、学生工作”等方面总结凝练大学生活的好思维、好习惯、好做法、好经历等,不少于3000字;个人生活照不少于5张(横版,3M以上,2048×1536);标题下注明指导教师。可参考附件5。
(2)海报宣传材料。200字以内个人简介(包含姓名、学院、班级、主要履历、获奖情况等);个人生活照一张(横版,3M以上,2048×1536)。可参考附件6。
联系人:杨颖
电话:62338769
办公地点:8号楼415
附件:
1.北京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统计表
2.北京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单统计表
4.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5.优秀毕业生宣传册参考样稿
6.海报宣传材料个人简介参考样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