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各研究生班级、全体研究生:
草业与草原学院2024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全面展开,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对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评定项目及相关安排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具体依据《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北林研工发〔2015〕18号)(附件1.1)有关规定执行,2021、2022、2023、2024级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可获得学业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2024级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均可获得学业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2022、2023级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研究生需经个人自评、班级认定、导师评价、学科审定评议等流程,按照可参评人数4:4:2的比例(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2)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学金,奖金分别为8000元、5000元、2000元。
1.流程安排:
(1)学院将《2024级研究生课程学习学积分(加权平均成绩)》《2023-2024学年草业与草原学院研究生活动量化签到情况》(附件1.9)下发至各研究生班级。
(2)学院召开班级负责人评优工作部署会。
(3)2022、2023级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研究生根据《北京林业大学草业与草原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优量化考核细则》(附件1.3),填写《北京林业大学草业与草原学院学业奖学金自评表》(附件1.4),由班主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及其他班委对班级同学的自评内容进行班级认定。
(4)10月18日前,2022、2023级各班级必须将全班评优量化自评成绩汇总在班级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汇总表》(附件1.5)由全班同学签字确认,与自评表一并提交至各学科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联络员,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并上交。
(5)由学科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联络员联系研究生导师填写纸质版《草业与草原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导师评价表》(附件1.6)。如有对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存在异议的,请向学科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提交书面说明。学科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对学生的自评内容进行审定,并对参评硕士研究生根据《北京林业大学草业与草原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学科评议标准》(附件1.7)进行学科评议,根据《北京林业大学草业与草原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优量化考核细则》计算每个学生的评优量化成绩,确定一二三等奖获奖名单,填写《北京林业大学草业与草原学院学科学业奖学金评优量化成绩统计表》(附件1.8),10月24日将电子版及纸质版上报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将所有测评表及支撑材料提交给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备查。
(6)10月下旬,学院公示获奖名单。
(二)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具体依据《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和《北京林业大学草业与草原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附件2.1)有关规定执行。
1.学术创新奖
北京林业大学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年级(含)以上研究生,以及批准攻读博士学位的硕博连读(博士一年级)研究生。团队4000元,个人2000元。
(1)时间安排:
①10月21日前,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愿提出申请,班级负责人统一汇总材料,向学科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提交纸质版《学术创新奖支撑材料清单》(附件2.2)及纸质版支撑材料,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②10月24日前,以各学科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为单位,将申请材料递交评委会办公室。
③10月下旬,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公示推荐名单,并上报学校。
(2)材料要求:
①《学术创新奖支撑材料清单》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上交至学科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
②发表的论文均要求正式见刊,需要上交期刊封面、目录和文章的复印件(导师签字)。毕业班的研究生(不包括已经确定转博的学生)可提供确定能发表的外文期刊录用证明(导师签字);索引收录需上交检索证明复印件;
③发表的著作需要上交著作封面和作者页复印件,导师签字;
④专利发明需上交专利证书复印件,导师签字;
⑤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导师签字;
⑥纸质版支撑材料按《学术创新奖支撑材料清单》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2.优秀研究生
北京林业大学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年级(含)以上研究生,以及批准攻读博士学位的硕博连读(博士一年级)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元。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在班级内部自愿申报,填写《北京林业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附件2.3),班级根据分配的名额,以民主的方式评选出获奖人员。
10月21日17:00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北京林业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附件2.3)、《研究生班级评优记录表》(附件2.4)纸质版及电子版至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3.优秀研究生干部(校级和院级)
在班级、研究生会等学生组织担任学生干部,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年级(含)以上研究生,以及批准攻读博士学位的硕博连读(博士一年级)研究生。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每生每年1000元。院级优秀研究生干部只授予荣誉。
各班级、研究生会等学生组织根据分配的名额,进行民主评选,10月21日17: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研究生班级评优记录表》(附件2.4)纸质版及电子版交至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4.专项奖学金
分为团队奖和个人奖两类,团队奖奖励标准为每个团队2000元,个人奖奖励标准为每生1000元,获奖比例按标准确定,不设上限,参评需提供证明材料。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愿向班级提交《专项奖学金申报汇总表》(附件2.5)及相关证明材料;10月21日17:00前,以班级为单位汇总《专项奖学金申报汇总表》(附件2.5)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文件名称及邮件主题均为“专项奖学金+班级+姓名”,发送至caoxueyuan2018@163.com。
二、工作要求
1.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关系到每位研究生的切身利益,各学科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评审要求开展工作。
2.各学科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各班级要认真学习各评优文件,明确各奖项评选条件和要求,严格审核各项材料的真实性,保证推荐和评选结果有效。
3.评审过程需按照学校、学院的相关规定,务必保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4.为保证学校、学院整体评优工作进度,各学科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各班级务必按照时间要求提交材料。
5.相关通知文件及表格等请见附件。
三、其他说明
1.研究生成绩以研究生院培养处提供成绩为准。
2.2023-2024学年受到违纪处分,未能按时注册的及课程有不及格的研究生不在参评范围内。课程有不及格但重修通过后可参评学业奖学金,不可参评其他类别奖学金;课程不及格且未重修人员,不能参评各类奖学金。
3.对于退役复学的学生参评学业奖学金,入伍前享受学习优秀奖学金的,复学后可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发放(不含一等奖学金),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北京林业大学学生入伍、退伍和复学实施细则》(北林武发〔2005〕1号)或咨询武装部。
4.在申报过程中,研究生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5.毕业班的研究生如提供确定能发表的外文期刊(导师签字确认)录用证明可参评学术创新奖。
6.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术创新奖材料统一上交至学科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专项奖学金直接上交至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草原学科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联络员:林长存
办公地点:8号楼520
邮箱:linchangcun@bjfu.edu.cn
草坪学科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联络员:李富翠
办公地点:8号楼524
邮箱:li_fucui043@126.com
牧草与草地保护学科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联络员:张铁军
办公地点:8号楼517
邮箱:zhangtiejun@bjfu.edu.cn
草业与草原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杨颖
办公地点:8号楼415
邮箱:caoxueyuan2018@163.com
草业与草原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4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