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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与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时  间:2024-05-24

各学生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强化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确保离校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与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北林党组办发〔2024〕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毕业生党员专题教育

开展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各党支部要结合毕业生党员的特点和需求,结合学院毕业工作安排,与党纪学习教育、党员基本培训相统筹,为毕业生党员上好“最后一课”,增强毕业生党员党性观念和大局意识,自觉配合毕业相关工作安排,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毕业生所在党支部要安排专门时间,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有关文件,为党员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做好指导和服务,使党员明确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转接流程和具体要求。

二、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各支部对照《毕业生党员离校手续办理时间推进表》(附件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流程图》(附件2),组织毕业生党员与拟转入党组织联系并确定转入党组织准确名称、转接方式、相关要求等信息,填写《毕业生党员名单及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附件3,以下简称《登记表》),学院党委审查核准后录入“党员E先锋”系统。

1.转接流程

(1)毕业生党员信息统计

各支部应组织毕业生党员学习组织关系转接流程,要求毕业生党员与拟转入党组织联系并确定组织关系转接信息,填写《登记表》。工作还未确定,可将组织关系暂时转到居住地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登记表》(附件3)电子版请在6月3日(周一)17:00前报送学院(邮箱:cxydjzx_2023@163.com),并根据转接情况实时更新。

(2)签署承诺书

各学院党委组织毕业生党员签署《承诺书》(附件4)(一式两份,党员与学院党委各持一份),学院党委需核对学生承诺书内容与组织关系转接信息一致情况。承诺书纸质版请以支部为单位于6月3日(周一)17:00前交至8号楼415

(3)办理网上转出

各支部办理全国范围内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业务时,对已对接全国组织关系转接系统的省级党组织、中央直属企业党组织,应通过“党员E先锋”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办理,不再采用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转接时必须通过查询党组织编码、党组织全名或党组织名称关键字等方法在系统内选择党组织,不可自行录入。各党支部应在6月10日前在“党员E先锋”系统发起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学院党委将集中审核。

党员E先锋市内转接有效期为30天,市外转接有效期为90天,各支部应组织毕业生党员在有效期内及时到转入党组织报到,并确认转入党组织已完成网上接收工作。对于已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的毕业生党员,党支部书记、组织员、辅导员要加强跟踪联系,及时帮助解决转接中遇到的困难,确保每个党员完成组织关系转接,杜绝新产生“口袋党员”、失联党员。

(4)开具纸质版介绍信(特殊情况下开具)

因个别接收单位要求出具纸质介绍信的,或因尚未接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导致暂时无法线上办理的,可在“党员E先锋”系统中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并按现有规定线下办理。纸质版介绍信信息核对无误后由学院党委打印盖章后发放给毕业生党员本人。各学院党委后续须及时收回、整理介绍信回执(传真、信件或电子图片的方式均可),学院党委需及时将介绍信回执录入至“党员E先锋”系统,并永久保存回执材料。如需开具请在6月10日前单独联系杨颖老师

2.相关说明

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收到组织关系转接当月。毕业生党员无特殊原因均须转出组织关系,出国(境)学习党员经审批备案(填写附件5),可将组织关系暂留学校。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与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应提前统筹安排部署,指派专人负责本支部组织关系转接各环节工作,确保工作高效、准确、有序开展。

2.强化审核把关。要精准把握转接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加强对党员上报信息的审核审批,确保信息规范准确。工作人员要熟悉系统操作,及时与组织部沟通解决相关问题。

3.提升服务意识。要提前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信息收集审核、发起组织关系网上转接等工作,优化毕业手续办理流程,为毕业生党员做好政策解释,确保毕业生离校前完成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办理。

4.规范档案归档。各党支部要做好毕业生党员和积极分子档案检查和归档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未归档的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装入个人档案。要做到“四查”,即查入党材料是否齐全、查入党手续是否齐备、查签字和盖章是否准确、查材料明细是否完全,防止错装、漏装,坚决杜绝因未及时归档而造成党员材料遗失等情况发生。

5.做好暂留党员管理。对于暂留组织关系的党员,各支部仍然有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应将暂留学校党员编入党支部进行日常管理,安排专人定期联系,掌握其去向、现状等情况,督促其按时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督促提醒具备转接条件的党员及时转出组织关系。对暂留组织关系的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每半年至少与其联系1次。定期梳理往届毕业生组织关系暂留情况,对组织关系超期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一人一案,定期联系,督促及时转出组织关系。


草业与草原学院党委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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